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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王玉姍)11月17日,記者從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獲悉,成華區法院近日以拐騙兒童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;其妻周某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執行。
  今年4月7日上午,王某帶著兒子來到成華區某小區玩耍,兒子與同齡女孩兒小雨很快玩到一塊,當其他人都離開後,看到只剩小雨和兒子一起玩耍,王某起了壞心:某親戚因沒有小孩,看這個小女孩能不能騙走?隨後,王某以棒棒糖將小雨誘騙出小區。又通過騙其買玩具的方式由另一被告人李某(王某之弟,另案處理)帶小雨到西河鎮附近賓館落腳。當晚,他們連夜帶小雨來到宜賓住下。
  小雨母親發現孩子丟失後立即報警,媒體、微博、微信遍佈了尋找小女孩的信息,由於害怕和壓力,加之老家親戚因種種原因不打算要小孩之後,王某讓周某聯繫小雨家人,以撿到孩子為藉口,讓小雨家長到長寧縣領小孩。4月8日下午3點10分,帶著小雨的周某在車站被民警發現,小雨被成功解救。警方隨即控制周某和王某。
 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認為,王某、周某利用矇騙、利誘的方法讓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小雨脫離家庭和監護人的行為觸犯了《刑法》第262條規定。檢察官特別提醒,家長和學校要教育小朋友不要隨意和陌生人說話,不吃陌生人的食物,小朋友在外玩耍時,家長要特別註意不要讓孩子脫離自己視線範圍。(本文人名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拐騙女孩想抱給親戚年輕夫妻獲刑3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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